湘潭市着力创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方案》明确,两年内,湘潭市将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水体治理深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疏浚修复4大工程,开展工业污水排放专项整治、私搭乱接违建专项整治、兽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和水体沿线垃圾乱倒、污水乱排专项整治4大行动,建立投资分担、专业养护、源头管理和联合执法4大机制。通过创建,全面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建立完善的控源截污治理体系,38公里河段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努力形成提质增效示范、系统治理示范和长效管理示范三大示范。
为确保目标实现,《方案》对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支持、技术服务支撑、考核问责等进行了明确,并把创建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