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助力黑臭水体治理 已完成总任务量的90%以上
统筹安排,现场指挥,各级河长深入一线巡查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各级河长严格按照中央、省文件精神指示,按时开展巡河任务,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统筹安排整改工作。
压实责任,落实“一河一策”,着力推进靶向治疗。按照“一河一策”分配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多方合力,确保黑臭水体治理“药到病除”。
生态修复,休养生息,实现生态环境好转。在治理过程中,顺应河流的自然水文特征,建设涵闸对河道水量、水位和流速进行调蓄调控,维持水量水质平衡。采取在河道内种植水生植物、放养水生动物等方式,维持生态平衡,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初步实现生态系统的修复。
目前,宿州市城区12条黑臭水体已有11条通过省住建厅和生态环境厅验收,剩余1个黑臭水体现已完成清淤截污和垃圾清理,完成了总任务量的90%以上。 (孙绍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