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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

九江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九江新闻网
  为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九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达到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增强城市排涝能力的目的,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针对我市中心城区雨季绵长、地势低平、地下水位高、局部地区入渗条件一般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水环境整体改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防洪排涝安全格局优化等方面,提出以“蓄、滞、净”为主,兼顾“渗、用、排”等功能需求的海绵城市建设主体思路。
  《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我市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转变发展方式,强化自身生态优势,在区域开发中树立“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形象,以生态修复、治理水环境和强化水安全为着力点,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拓展城市蓝绿空间,把我市建设成为“活水源流河水清、文化自然城相融”的赣北地区水污染控制与城水和谐共生的典范。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180 平方公里及独立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面积38平方公里。近期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中期到2021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远期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前,《九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为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城市防洪排涝等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我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综合协调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融资等工作,从项目的规划阶段就要求按“海绵城市”建设指引设计,实现项目全过程“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监管。同时,我市已启动浔阳区、濂溪区人行道海绵型改造工程,不断加快推进龙开河、琵琶湖黑臭水体治理,两河(十里河、濂溪河)综合治理项目和CBD生态公园等一系列低影响开发项目建设,并正积极改造城市内涝点。(毕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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