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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

发布日期:2019-11-04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我区从2018年起,每季度公布通州区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饮用水水源、自来水厂出厂水和城市末梢水)水质情况。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1.饮用水水源 
  2019年第三季度,共监测1个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通州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2.自来水厂出厂水 
  2019年第二季度,共监测2座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 
  3.城市末梢水 
  2019年第三季度共设置城市末梢水监测点11个,涉及酒店宾馆、饭店、社区、单位、学校。每月监测一次。 
  (二)监测项目 
  1.饮用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每月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指标检测,三季度检测93项。 
  2.自来水厂出厂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每月对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地表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每年对地下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 
  3.城市末梢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开展表1中常规指标31项(包括微生物指标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毒理学指标11项)、表3中非常规指标1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项)、附录A中参考指标1项,共33项指标的检测。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1.饮用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 
  2.自来水厂出厂水 
  自来水厂出厂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厂出水水质合格。 
  3.城市末梢水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监测水样进行评价并统计合格率,对不合格指标根据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给予健康提示。每月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均进行相应处置,以保障我区居民的饮水卫生安全。 
  二、评价结果 
  (一)饮用水水源水质 
  2019年第三季度,共监测1个地下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二)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 
  2019年第三季度,潞洲公司通州水厂、南水北调通州水厂正常运营,出厂水水质全部合格,达标率为100%。 
  (三)末梢水水质 
  2019年第三季度共采集城市末梢水33件,水质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评价结果详见表1-表3
  表1 2019年第三季度通州区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表2 2019年第三季度通州区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

  表3   2019年第三季度通州区城市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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