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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召开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18 来源:新疆水协
  2021年5月16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在厅机关23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了工程造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会议听取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开展情况的报告。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宏斌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林毓,党组成员、副厅长吕辉斌及保障处、标定处、城建处等19个处室领导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江主持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秘书长张俊林作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规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安排,起草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共有五章十九条,从工作机制、专业评价委员会组织及职责、评价依据和评价程序三个方面对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和明确。
  会议要求市政公用行业专业评价委员会要积极推进制定对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并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促进全疆市政公用行业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最后,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宏斌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转变观念,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工作是做好住建工作的重要方法和路径,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信用评价工作的公信力。二是扎实做好评价结果发布后的“文章”。做到对投诉、异议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要及时受理,要注重结果应用。三是加快工作进度,保障信评质量。3个专业评价委员会要各负其责,加快推进,倒排工期,按时限完成各项信用评价具体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好信用建设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并与新疆实际工作相结合,多倾听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声音。五是高度重视,上下联动。调动各地州县工作积极性,充分参与到信用评价工作中,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新疆城镇供排水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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