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省级工作评审结果的通知
第一档:吉林、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广东;
第二档:河北、山西、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第三档:内蒙古、黑龙江、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请相关省份按照财办建〔2021〕35号明确的工作要求,根据本省省级工作分档情况,于5月19日前将拟推荐城市工作方案报送三部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