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筑牢防线
发布日期:2021-05-07
来源:新疆水协
“时刻要求自己,讲规矩守纪律;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牢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人、任何工作都不能违反纪律和规矩,这是永远不能突破的底线。”4月30日上午,乌鲁木齐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组织召开“五一”、肉孜节节前警示教育会议。公司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警示教育主要以组织学习、集体廉政谈话等为主线展开,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刘毅龙全文传达了集团公司纪委关于“五一”、肉孜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公司纪检委员、总经济师赵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其中的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重点解读。
乌鲁木齐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齐树江齐对江做集体廉政谈话并强调,一是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始终将作风建设贯穿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加强分管单位、部门,加强所在单位、部门党员群众教育监督管理,做到常打招呼、常提要求、常敲警钟。二是要依法依规办事,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人、财、机、物等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要不忘初心,干净做人、老实做事,不该拿的钱不拿、不该吃的饭不吃,对所有参与施工的“劳务队”做到一视同仁、“一个标准”。四是要始终守住廉洁底线,用好手中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与劳务队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尤其是公司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改进作风,严守公私界限,不越纪律底线。
会议安排要求,“双节”期间,各党支部要以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对全体党员进行廉情提醒。公司将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持续进行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工作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找借口、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乌鲁木齐水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投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