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 咸宁开展规范化水质监测
据了解,此次监测覆盖全市六个县(市、区)城区、镇区和乡(镇)所辖自然村。农村饮用水监测项目包括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和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其中,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等5项指标;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3项指标。
“以后我们将对各县(市、区)城区、所辖镇区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实行日监测、在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卫健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实行日公示;小型集中式供水,包括使用集中式供水的自然村,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的监测报告每个月在供水单位监测点公示牌公示。”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各监测机构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将监测结果异常水样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复检,如复检结果仍然异常,应将结果及处置建议于2小时内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水利和湖泊管理行政部门,确保农村居民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