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供水公司组织《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现行《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于2001年8月1日公布施行。近些年,随着城市化推进,城市供水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对条例修订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9月28日,唐山市人大会常委会报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发布唐山市第四十一号公告,新版的《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宣贯培训就是对新版条例的全面学习和解读。
任小会首先介绍了新版条例的出台背景,编制过程以及立法依据。然后,重点对比、阐述了现行条例和新版条例发生变化的主要内容,对新版条例的各项条款进行逐条解读。最后,进行了现场答疑。讲台上主讲人认真生动、耐心细致地讲,讲台下参训人认真地听、仔细地记,浓厚的学习氛围萦绕在公司晚间的会议室。
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于海忠在授课结束后总结讲话中,对本次宣贯培训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作为供水行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是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及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这部条例,学懂弄通,以条例规定约束和规范自身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保障曹妃甸地区供水,服务曹妃甸经济和社会发展。
(曹妃甸供水 刘仕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