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清源自来水公司清水海“五库”水源完成安全鉴定
为满足水利部及云南省水利厅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要求,及时掌握清水海水源工程5座水库的运行现状,有效预防大坝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伤害,2022年2月,清源公司一方面对清水海水库、板桥河水库、石桥河水库、新田河水库及金钟山水库大坝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另一方面对“五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在现场安全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现行相关规范和要求,复核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以及防洪标准与抗震标准,查明工程质量及大坝现状实际工作条件,对水库大坝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复核和评价,并综合上述复核和评价结果,对大坝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出具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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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于2022年12月下旬完成安全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清水海水库、石桥河水库大坝为一类坝,板桥河水库、金钟山水库、新田河水库大坝为二类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