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到楚雄市供排水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2022年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刘玮亚等一行3人到楚雄市供排水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公司总经理袁小华,财务科裴丽梅、何孟颖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查看了公司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表、各厂区电费、水利基金和清单,以及云南省发改委文件等相关材料。同时抽查下列二项资料:1、2022年6月20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表(V204-1表)民用水价格取自《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楚雄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批复》云价价格[2011]第59号中规定,民用水单价为3.00元/吨;上报数3.00元/吨,检查数3.00元/吨。2、2022年5月5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表(V204-1表)民用水价格取自《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楚雄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批复》云价价格[2011]第59号中规定,民用水单价为4.50元/吨;上报数4.50元/吨,检查数4.50元/吨。
通过检查,楚雄调查队刘玮亚指出,供排水公司平时统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上报的数据准确及时、台账填写规范。同时感谢公司对统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并要求继续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公司将按照统计执法队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扎实做好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