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水价改革调整方案通过审议
日前,通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通海县城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基数调整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方案》和《通海县县城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实施方案》,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基数和新执行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拟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后,相比现行的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的基本水价均无变化,只是在超阶梯、超定额累进加价上有了更严格的标准。
![](/Uploads/image/20221009/20221009111532_78917.jpg)
2021年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139号文件,对推进中心城区和三湖地区城市水价改革工作就已提出了明确要求,降低居民具体用水量和提高阶梯加价幅度、进一步落实非居民超定额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政策便是其中的两项具体工作任务。但各地在水价机制改革方面的难处,以及面临的社会压力各有不同,如何更好的落实水价改革工作,构架科学合理的水价机制,是必须突破的困境之一。
![](/Uploads/image/20221009/20221009111547_18339.jpg)
![](/Uploads/image/20221009/20221009111600_95126.jpg)
为此,通海县自来水厂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的指导下,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自2021年7月起,县自来水厂收集整理了多家供水公司的供水价格调整、执行方案进行学习参考,并多次组织会议对水价成本进行分析测算;针对实施水价改革调整工作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来水厂有关人员于2021年11月24日到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学习,在水价改革调整工作上有了更加清晰、完整的工作思路;为制定更加贴合通海县实际情况,更加详尽合理的水价改革调整方案,县自来水厂多次就方案制定中的细节问题向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汇报沟通,并先后开展了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县自来水厂对方案的制定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经过逐句推敲、反复讨论和七次改稿,两个实施方案从拟写、定稿到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整整历时一年。
两个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制定,充分考虑了社会承受能力,体现了“保基本、建机制、促节约”的原则,既保障了基本用水,也对超额用水形成制约,有利于增强居民的节约用水意识,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