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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明年1月起开展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24
来源:齐鲁晚报网
为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按照《山东省城市节水评价实施细则》《城市节水评价标准》,结合济宁市实际,按照2019年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将在济宁市中心城区(任城区、竞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
在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基础上,2020年1月至10月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为此成立济宁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负责对创建工作统一进行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导。各区要明确机构承担城市节水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做好城市节水具体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惠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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