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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镇供排水协会参加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新疆水协

2021年1月7日上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西区办公楼(酒花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 《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处室负责人王建琴、李凯、娜克雅、李月、马悦,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水业务负责人马军红,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定价成本监审部门负责人刘军,乌鲁木齐水业集团财务总监郭芳、企管部部长沙涛以及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秘书长张俊林、办公室主任张彩萍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局副局长廖周革主持会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2021年第4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完善价格成本监审机制,规范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行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决定召开《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监审局副局长廖周革介绍制定《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背景依据、目的内容及工作进展等情况;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马红军介绍自治区城镇供水行业有关情况;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刘军介绍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及成本监审有关情况;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秘书长张俊林就行业管理情况和供水定价成本提出行业综合意见,并建议供水价格要实行定期调整机制,促进供水企业健康发展;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对《自治区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明确、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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