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新市区供水公司 宪在我心 与法同行
为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于12月1日,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新市区供水公司开展了“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和“宪法宣誓”活动。
在活动中,宣讲员姜哲生动的讲述了我国宪法的演变历程。1898年,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这便是宪法在中华大地上最初的萌芽,演变今日,宪法已成为人民生活的根本依据。随后,通过案例描述“无宪法的阶段”和“有宪法的阶段”,层层剖析,实证了宪法是人民的宪法,说明了宪法的制约作用,是保障人权,推动社会稳步向前发展的“润滑剂”。
新市区供水公司,青年职工刘月对本次宪法学习感慨到:今天的宪法学习,生动鲜明,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牢固树立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今后更好的保障百姓生活用水,保障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新市区供水公司 张爽)